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,是在五年级的一个夏夜。那天晚上,急匆匆写完作业的我跟着家里大人一起去街边烧烤摊撸串,我光着我那稚嫩的小肩膀坐在街边甩开腮帮子猛吃,但没吃多少就辣的我不要不要的。这时,家人指着桌上的啤酒说,没有凉水,只能喝这个解辣了,于是我抱起桌上那瓶烟台啤酒,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。
马未都先生在《都嘟》中讲过,人类瘾品的最上限是香烟,其次便是酒。中国人的生活中离不开酒,喜事要喝酒,丧事也喝酒,高兴了喝酒,不高兴也喝酒,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更是离不开酒。芸芸众生皆饮酒,却很少有人觉得喝酒也是个人生修炼,王国维在《人间词话》中说读书有三大境界:分别是“昨夜西风凋碧树,独上西楼,望尽天涯路”、“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,”和“众里寻他千百度,暮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”,以我浅薄的喝酒资历来看,喝酒,可是可以用这三重境界来区分的。
“昨夜西风凋碧树,独上西楼,望尽天涯路”
昨夜大风一场,吹落满树绿叶,登高远望,无尽天涯路在眼前,心底甚是迷惘。这是喝酒的第一个境界,也是大多数人所停留的阶段。处于这种境界的人往往平时都不怎么喝酒而且觉得喝得多便是牛逼,他们喝酒的时候往往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酒局上,像生日宴、喜宴、丧宴、同学宴、谢师宴等等,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六人以上坐一桌,大家基本上不是全认识,即使全认识感情也没有那么要好,还有可能夹杂着利益关系,大家相顾无言只好以酒来打开话题,但心里却是迷茫和复杂的,这酒该怎么喝,喝多少,这桌上有领导我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等等,有时候一顿酒喝下来,心理活动都能出本语文阅读理解练习题了。
而就是这种情况下,人最容易喝醉,桌上主人劝酒,宾客就得被迫举杯,抛去某些人的别有用心,大多数劝酒的人都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热情好客和抬升气氛,而其他人出于争强好胜和不好意思等心理状态的作用,也只能频频举杯,一来二去,胆小的被吓得提前离场,胆大的被灌得七荤八素,一桌子可能才第一次见面的人搂在一起称兄道弟,最后摇摇晃晃大吐归家,第二天连跟谁喝的酒都不知道。也有那倒霉的人,跟人称兄道弟,最后被灌的跟死狗一样躺在地上,而灌酒的人却不知所踪,可怜,可怜。
“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”
为了坚定的目标,身体上受苦也不在乎,这种境界的人就很少了,他们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“酒鬼”“饮客”,一周能喝上四五次酒,却又不像酒精依赖者那样疯狂,而是甚为讲究,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便是这种境界人群的杰出代表,生活再窘迫,也少不得那两碗小酒,一碟茴香豆。在他们看来,酒是人间珍宝,而喝酒是一种神圣的仪式,下酒菜必须有,常见的多为花生、毛豆、小海鲜,但不能多,多了便是反客为主;酒也需适量,多了便是浪费,那些大口喝酒的人在他们看来简直是暴殄天物。
这种境界的人喝酒时一般是独自一人,或两三人凑在一起,最多不超过四个人,或是在大雪天的屋里煮一小锅鲜鱼,或是在黑夜的烛光下摆一盘花生豆,大家用小杯装酒,慢慢品,细细饮,谁也不肯大声喧哗,就这么让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溜走,享受生命中难得的惬意。
“众里寻他千百度,暮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。”
这第三重境界,就像武侠小说中所讲的“以气御剑”,乃是喝酒的最高境界。在这个境界的人,我认为古往今来只有刘伶和李白二人,酒在他们这里,便超脱出了酒本身的概念,而是幻化成天地万物。酒造就了刘伶这个“千古醉人”,喝酒让刘伶喝成了中国历史嬉皮士第一人,宇宙万物也不过是手中一坛酒,李白所说“古来圣贤皆寂寞,惟有饮者留其名”我坚信这就是在夸刘伶;而李白本身就更是一个传说,余光中在他的《寻李白》中说的清清楚楚“酒放豪肠,七分酿成了月光,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,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”。此乃喝酒的至臻之境,我等凡人只能仰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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